1.使用带压开孔、封堵设备在燃气管道上接支管或对燃气管道进行维修更换作业时,应根据管道材质、管径、输送介质、敷设工艺状况、运行参数等选择合适的开孔、封堵设备及不停输开孔、封堵施工工艺,并应制定作业方案。
2.作业前应对施工管材、管件、密封材料等进行复核检查,并应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调试。
3.不同管材、不同管径、不同运行压力的燃气管道上首次进行开孔、封堵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应进行模拟试验。
4.带压开孔、封堵作业时作业区内不得有火种。
5.钢管管件的安装与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钢制管道内带有输送介质情况下进行封堵管件组对与焊接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质管道带压封堵技术规范》GB/T 28055的有关规定。
(2)封堵管件焊接时应控制管道内气体或液体的流速,焊接时,管道内介质压力不宜超过1.0MPa。
(3)开孔部位应选择在直管段上,并应避开管道焊缝;当无法避开时,应采取有效措施。
(4)用于管道开孔、封堵作业的特制管件宜采用机制管件。
(5)大管径和较高压力的管道上开孔作业时,应对管道开孔进行补强,可采用等面积补强法;开孔直径大于管道半径、等面积补强受限或设计压力大于1.6MPa时,宜采用整体式补强。
6.带压开孔、封堵作业应按操作规程进行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开孔前应对焊接到管线上的管件和组装到管线上的阀门、开孔机等进行整体严密性试验;
(2)拆卸夹板阀上部设备前,应关闭夹板阀卸放压力;
(3)夹板阀开启前,阀门闸板两侧压力应平衡;
(4)撤除封堵头前,封堵头两侧压力应平衡;
(5)带压开孔、封堵作业完成并确认各部位无渗漏后,应对管件和管道做绝缘防腐,其防腐层等级不应低于原管道防腐层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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